超级签证第一次入境

 
从我们的经验来看,绝大部分获得超级签证者在进入加拿大海关的时候,CBSA(加拿大边境服务局)官员都给了停留2年的签注。但有几个案例,CBSA的官员只给了停留6个月的签注。这令本来预期父母能够在加拿大长住而兴奋的家庭有些沮丧和失望。我们花费了大量的精力准备申请材料,让父母奔波去使领馆递材料和体检,经历平均8周等待签证的结果,最终拿到了超级签证PG-1,没想到父母抵达机场时, CBSA只同意给父母6个月的停留时间,与普通签证最长停留时间无差别。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?
 
对于超级签证的停留时间有无保证,加拿大移民部发言人称,一般情况下,CBSA边境官员通常会对持超级签证的人士给予一次2年的停留时间,但在特殊情况下,CBSA也会根据个别情况而给予不同的停留时间,例如入境者自身不准备停留这么久,护照快到期了,或者出示机票已有明确回程日期等。该发言人表示,移民部已在规定实施前,对CBSA官员发出指引。如果持签证人士能够充分说明原因,且备齐所有说明有需要停留2年,CBSA应无理由给予较短时间。但是,最终停留期长短的决定权,还是在CBSA官员手里。而实际上,在超级签证有关停留时间规定:“up to two years”, 也就是说最长2年,而没有保证一定会给与或自动给与2年的停留期。那么,拿到超级签证,如何让CBSA的官员给与2年的停留签注呢?
 
 
​我们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:
 
首先,在给父母写邀请信的时候访问时间要留有余地。有不少父母确实来加拿大没有计划住满两年,但是写邀请的时候最好不要说邀请他们来住半年之类的话,可以说 "希望他们在加拿大居住两年,如果想提前回去也没有问题"。或者,直接就说 "邀请他们来加拿大居住两年"。这样, 就有了回旋的余地.
 
其次,对于英文交流有困难的父母,最好给他们准备一份英文的‘致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官员的信’,介绍父母本次访问的时间、地点和目的,让边境局的官员对父母的访问情况有清晰的了解,避免交流困难而引起误解,信中要提到准备住两年。
 
再其次, 由于计划让父母在加拿大居住两年,就不要购买返程的机票。因为返程机票是一年内有效,父母一年内不返回,就会有机票上的损失。另外,父母在海关出示返程机票,也会让边境局的官员认为您的父母在加拿大停留2年的可能性不大。
 
最后,在入关的时候,嘱咐父母将致边境局官员的信、给父母的邀请信以及购买的医疗保险一起夹在护照里面,同时递交边境局的官员。如果被问到准备住多长时间,父母要说两年。​
 
另外这种情况:父母入境时,CBSA(加拿大边境服务局)官员如果只在护照上有盖章,没有签注停留日期,持有超级签证者默认可以在加停留两年。有关规定请看CIC网站说明:Length of Admissions
 

http://www.cic.gc.ca/english/resources/tools/temp/visa/processing/examinations.asp

 
 超级签证第二次入境
 
下面我们再来说说超级签证第二次入境,CBSA(加拿大边境服务局)官员给停留半年签注的问题。先来看看我父母的情况:他们持超级签证在这里住满两年,然后回国住了9个月。在第二次入境时,海关给了他们签注了半年的居留期。当时在机场等候他们出来时,海关工作人员打来电话,给我解释为什么给半年的理由,有这几种情况:
 
  1. 如果持超级签证离开加拿大不超过半年,再次回来给两年居留期;
  2. 如果持超级签证离开加拿大超过半年,再次回来只给半年居留期;
  3. 如果持超级签证离开加拿大超过半年,但又重新做了体检,再次回来给两年居留期;
  4. 如果持超级签证离开加拿大超过半年,再次回来只给半年居留期,但入境以后,可以在加拿大境内完成体检,再把体检结果寄给CIC,他们会给你再延长为两年

 

这里是CIC网站关于体检要求说明,应该就是CBSA给部分超级签证第二次入境半年签注的依据。

http://www.cic.gc.ca/english/information/medical/medexams-temp.asp

 

 其实,在我们的客户里面,持超级签证第二次入境有给半年的,也有给两年的,和上面CBSA给我们的回答也不太一致,看样子CBSA海关官员的随意性很大,看你是不是幸运了!

 
希望此文能对持超级签证入境的父母有所帮助,祝愿您的父母能早日顺利来加!并在入关时拿到两年的停留期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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